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21.75,那上了22天班的是不是多出来的那0.25天是不是要算加班费?上了23天的是不是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21.75,那上了22天班的是不是多出来的那0.25天是不是要算加班费?上了23天的是不是多 出来的1.25天是要算加班费?加班费是按1:1.5倍来算吗?求解答,谢谢!

你好。如果你说的是标准工时制的话,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并不是按照你的算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超出的部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一般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加班费按平日工资的150%支付给劳动者。
如果你说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那么你说的工资计算方法也是有问题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并不是你说的21.75。21.75是职工月平均带薪工作天数。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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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21.75主要是应用在工作时间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情况,比如计算加班工资,扣除缺勤工资,计算月中入职或离职的员工工资的情况。
工作满一个自然月的情况下,公司应该直接发放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而不是像你所说的把工作时间分拆为多少天来计算。

加班费:平时加班是1.5倍 休息日加班是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是3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5
21.75天是每月平均上班的天数,比如2月只有28天,那么4个双休日8天这个月就上了20天班。还有上21天的,还有上23天的,是平均算出来的。
(一年365天减52个星期也就是104天)除12个月就是每个月上的班了=21.75
希望你看明白了。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15
那你也有上21天的班的,怎么算呢!不要去计较那些有得没的,既然给出21.75就是没会坑你的。
第4个回答  2013-03-15
分什么单位,来单位工作之前,与老板怎么谈的待遇,我现在上班没有休息日,工作做不完还要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喜欢做就做,不喜欢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