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个月满能走了吗?

我是做出纳的,我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一直不找人跟我交接工作,满一个月了 还是没有安排人给跟我交接,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了,而且公司还说要扣着我接近7000块钱。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直接走合法吗?

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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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2
可以,因为劳动者依法可以无理由辞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你要注意是否持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因为公司可能不承认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公司继续拖欠你的劳动报酬,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5
可以直接走的,当然只能按旷工自动离职处理。扣掉你旷工的钱,再扣除你的一些培训费、福利费用等,看你有多少工资,一般这些扣下来,应该还是有一部分工资的。而且最好去看下你们省的《工资支付条例》,一般员工离职的扣款,不能超过月固定工资的20%上下的,当然不同的省定的标准不同。
但是,个人建议还是交接清楚再走,因为你毕竟是出纳,涉及太多钱的问题,把事情处理完再走,也是负责的表现,对以后找工作也是个好的方面。如果一走了之,你之后再去别的公司面试的话,HR肯定会觉得你这个人不负责任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7
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合同期满了,公司应当批准你辞职,如果公司不批准,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合同没到期,那么你需要与公司协商,经公司同意后才能辞职,如果公司不批准的辞职,那么你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25
其实我们帮人家打工,最被动的就是这个时候了,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我前两个月就是因为这样损失了一万块钱!所以我劝你还是找你的领导好好谈谈,最起码要知道他们的想法!然后你也可以适当的表现出急着要走的意思!当然前提条件还是要得到那7000块钱!挺为难的,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