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未动 市场却要收物业费

我是今年3月份在市场上买的商铺,买的时候市场承诺4月份开业、免收2年的物业费,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开业。现在市场让我交物业费,但是现在市场还没有起动就让我交,这合理吗?而且市场上说可以签一个“托管”的协议,就是可以2年的物业费不交,但是租赁费也没有,否则的话就要交物业费了。这合理吗? 我想知道市场的作法合理吗?依据是什么?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1、你是商铺的业主,商铺的收益权归你。你可以自己租赁,也可以委托他人租赁;2、物业费是对商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进行服务的费用,当然应该在商品启用后起算,商品都没启用,哪来的物业服务?最多是招商启动,那与物业服务不是一个概念!3、承诺4月份开业、免收2年的物业费有没有文字依据或证明材料,如有,是很好的交涉或诉讼材料。4、你文中说的“托管”物业费抵租赁费是扯淡的事情,当初说物业费是多少,收益是多少?没有这样的约定和自己算账觉得合算,还不一定买你的商品了。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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