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合同,交的押金能全退吗?

我租了一家店面,交了一年的房租,和9000元押金,后来发现生意不好,做了几个月,很多租户都不想做了,但他们签了合同,只能退还6000元押金,而我一直没和商户签合同,对方要求按合同退还部分押金,合理吗?我能要求押金全退吗?

  未签订书面合同,交的押金能够全退,这个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和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双方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即可。如果单位不同意退,可以去劳动仲裁立案。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只不过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的时间。
至于押金事宜,按照实际用多少,付多少原则。可以抵扣的抵扣。如果本身按时支付租金的话,理论上不存在要用押金去抵扣租金的情况。
最后,房东如果都要求只退6000押金的话,相对于有合同的承租人来说,可能是他们有违约金事宜,所以有可能是因此扣去3000。但是你是没有合同的,理论上说也就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因此不能扣你的押金。应当全额退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12
您好,因为为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是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押金可以用来折抵租赁价款,若租赁款项已付,若没有违反当初关于租赁的约定的情形是需要全部退还的
第3个回答  2013-01-06
根据法律规定,不合理,房东和其他租户签订的合同对你没有约束力。你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押金。
第4个回答  2013-01-13
生意不好能怪谁哦 不能怪别人 只能怪你自已 应该先考虑好了 在决定 生意不好能怪谁哦。 要是我一分钱也不会退 想来就来 那我还出租房子干嘛? 做事不周全 都不签合同 只能怪你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