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不来公司上班,并向劳动部门仲裁要求我们赔偿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

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不来公司上班,并向劳动部门仲裁要求我们赔偿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公司有权告员工旷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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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5
“企业劳资问题解决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第一、员工没有办理离职的情况下不回来公司上班,是属于旷工行为,贵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构成严重违纪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进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但是这个前提条件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同时要有员工签名确认;
第二、员工 向单位索要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个要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确定,如:拖欠工资、没支付加班费、没给年休假等,如果存在这个情况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第三、公司告员工旷工,只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出证明证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这个事情个人建议不需要如此操作,贵公司只需要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