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先垫付的诉讼费,后来赢了官司,但对方不付诉讼费,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对方所有账户都没有资金

法院是否该退还我垫付的诉讼费,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

对于这件事情就只能呵呵呵了……
因为基本没有办法了。
如果你是自己起诉的,那还真是无奈了。
如果你是委托律师起诉的,我只能说这个律师真尼玛黑心……
无法执行的官司竟然也接。
执行的原则就是被告的所有财产范围,银行账户没钱的话,就要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动产不不动产,只要有就可以拍卖作价后保留他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来赔偿你。
如果穷的乞丐一样……那就请看第一第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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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8
法院收取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不予退还原告,即使原告胜诉,由被告在向原告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参见: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