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诉讼费是我自己垫付的,官司打赢了,判对方履行债务的总额数里面包不包含诉讼费在里面,也就是说对方履行债务的总额数和之前我垫付的诉讼费有没有直接的关系?
有,判对方承担所有的诉讼费, 我的意思是,比如法院判了对方赔我100000,诉讼费我之前垫付3000,包不包含诉讼费在里面?对方应该陪我100000还是103000?
您好!只要您能够拿出人民法院开具的该有公章的有效单据,被告就应该按照《判决书》的要求,给您103000元。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