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入厂,2004年厂里才给交保险,我2007年因工厂效益不好辞职,现在工厂给在职的员工从1996年补交保险,请问工厂有义务给我补交保险吗我一进厂就是合同工。
2009年六月份因厂子效益不好,总没活,工资很低,辞职的
从时间方面来看,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