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工养老保险

我于1999年入厂,2004年厂里才给交保险,我2007年因工厂效益不好辞职,现在工厂给在职的员工从1996年补交保险,请问工厂有义务给我补交保险吗
我一进厂就是合同工。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6
和是否合同工没有任何关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你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了,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找单位协商了追问

2009年六月份因厂子效益不好,总没活,工资很低,辞职的

追答

从时间方面来看,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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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14
各地对社保补缴政策不同,有些省、市规定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社保部门根据调解书、判决书允许补缴。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如果用工单位以争议已超过时效就麻烦了。有些劳动者事先与原来的用工单位协商好,双方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凭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书,社保部门也允许补缴的。
第3个回答  2017-08-24
和是否合同工没有任何关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你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了,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找单位协商了
第4个回答  2017-08-26
国家出台职工养老保险之前,工龄视同缴费。
第5个回答  2013-09-14
这个补交保险应该是针对本公司的在职员工的 你已经离职 应该是补不了的啊。再继续追问的话 就涉及到专业的法律知识啦 你可以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并不是让你找律师哈 只是你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