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用导数公式可得1/(x^2)的导函数是-2/(x^3),但是为什么不能把它看成(1/x)^2求导呢?这样的话,就类似x^2求导为2x,即为2/x。求高人指点为什么不能用整体代换思想?致命错误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