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帮女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全额工资,请问生育津贴与工资可以兼得吗?

社会保险法等法规里面虽然没有明文指出生育津贴就等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大部分单位都是工资或生育津贴只得其一。而且企业帮职工建立生育保险,就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协助解决这一部分的支出。
但是在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里面,29条,又指出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等各种待遇单位不予扣减,生育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是否又要理解为工资要发,生育津贴也发呢?

产假期间单位的工资和社保的生育津贴是不可兼得的,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在领回生育津贴后,不再发放,如果申领回的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发放的工资,差额部分单位应补发给女职工;如果申领回的生育津贴低于单位发放的工资,高出部分的工资单位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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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6
生育保险报销:在你离开医院尽快结婚证(未婚不报销)+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报销)+医疗记录+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的清单+出院小结,所有这些材料提交给公司,如果你没有支付基本的社会保障时支付1189元,你是怀孕了,他们可以检查500名儿童住院+ 2000的手术,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健康保险在规定范围内基本上给你报销,报销后,你的钱:500元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1189 /月×4个月= 7256,1189 /月×4个月的医疗中心专项补助报销的女孩,只有女生报销到。
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必须给予四个月的平均工资时,不仅不花的钱,你出生的孩子,如果偿付,但也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3-06
不是的 生育津贴是发给公司的。 由公司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