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演变为: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但是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演变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则其中: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是等于什么啊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其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需要首先核算准确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品。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