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5-17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的时效由60天变更为一年。
劳动仲裁自立案后60天内作出裁决。
第2个回答 2020-12-18
提出仲裁的一方自劳动争议发生日之期。一般提出书面申请最好就在提出仲裁的那个日子开始。提出书面申请。一般仲裁期间最多也就是一两个月了,案如果顺序的话就是这样。但是一般不顺序的最长期限也就是一年的期限。所以你要尽早的处理。正常情况下,仲裁在受理案件的时候最多也就是一年的受理期限。如果你提出的仲裁超过一年了,这个案子你就自然的消退了。所以如果你有时间尽量早点提出来。如果你做不到,就请人代理,帮你吃住书面,让你去对人家直接把事情经过讲出来,让替你做仲裁申请的人听,书写书面材料。
第3个回答 2013-04-17
你想问的是仲裁时效吧,原来是60日,从2008年5月1日开始都是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庭一般要在四十五日内要做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言之,仲裁庭最长60日内就要做出裁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6-02
关于这个的规定好像也是不断修正了几次,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找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往下翻,查看第八十二条。百度百科是会及时更新的,相比之下,准确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