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被裁员,公司应该给几个月补偿?

1.我在一个外商独资企业,因为公司经营不善的问题我被裁员了。我是去年2月6号元宵节开始上班的,实习了仨月,到5月1号正式转正,签了2年的合同,到今年5月1号正好满1年。
公司上周发邮件通知我,说是到2013年5月31号正式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实习期工资2200元,转正后2500元,今年2月份涨到3500元。
 北京公司现在一共5个人,本来应该裁仨,但有一个怀孕了,所以裁了俩。
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给我补偿的这点儿钱用交个税吗?我看终止协议上写补偿我4735元,我不知道怎么算出来的,是按平均工资计算的吗?

2.我还有6天左右的年假,但是公司又因为审计的问题我应该是休不了了,这6天年假有没有相应的补偿?

3.如果在5月31号前,我已经找到其他的工作了,可不可以提前走人?那还能拿到这些补偿款吗?还是说根据我最后在公司呆的时间补偿相应减少了?

请根据法律法规认真回答,这对我非常重要,谢谢您的热心回答!

1、你在职时间是1年1个月,应该给支付补偿金1个半月工资,这个月工资按你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你自己可以算算。由于人家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将在5月31日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没有代通金。
2、年假如果休不了,可以算成工作日,计算成日工资给你。
3、如果你提前找到工作,想离开,这个需要跟公司协商,如果大度点的公司,你提前走了,该给的还照给,如果小气点的公司,不会让你轻易走,如果你执意要走,可能会对你进行辞退,这样会影响你的补偿,所以你要谨慎行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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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5
  一个半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人工资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不需要缴纳个税。
  你可以要求补休年假,公司不能安排年休假应当按照应休天数的300%支付补偿。
   原则上5月31日之前你不能提前走人,对此,你可以和公司商量,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影响公司工作,公司也许能够网开一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25
应该是按工作年限来补偿,一年补偿基本上是一个月工资的。我感觉4735应该是算上你的年假的。再有提前走的,理应是一个月的时间来办理流程,最后那个月的工资照常发的如果提前走和公司达成共识估计这个是要看公司愿不愿意放你走。补偿和最后的时间是没有关系的,不过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你多少是有关系的。
第3个回答  2013-04-25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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