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对方欠我25W元,我申请了房产保全后,追讨未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法院已对房子进行了评估

但还未拍卖
请问:1 对方如果有其他债务关系,但债权人在此前未到法院起诉申请执行的,在看到我申请拍卖后也想“分一杯羹”,我是否有优先赔偿条件?(房产价值约28W)
2 其他债权人想参与财产分配的条件是什么?比如说是否需要参与轮候保全?或者其债务关系已到执行阶段?
3 如果对方使出假借条的方式,是否有办法规避?
没那么多分 已经倾囊而出 求助。。。

等判决书生效后,胜诉后,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就自愿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就去法院的执行庭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会要求被告还款,直接执行被告的的房产,进行冻结,并且拍卖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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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1
1、不会,只有在满足了你的执行标的之后才会考虑其他。
2、其他人想分配财产,只有等待分配赔偿给你完毕之后才可以
3、无意义,因你已经成功申请保全,可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2
1,财产保全仅仅是控制被告/被执行人财产使其免于转移隐匿的措施,并不使债权人获得优先受偿权,如果被查封的财产是债务人唯一或者主要的财产,则在拍卖变价后,首先应当用于清偿具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务,其次再由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执行依据确认的一般债权按照债权比例平均分配。
2、其他债权人,无论是一般债权还是法定优先债权,都需要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方能参与分配,但依法对该财产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是否轮候查封,不是参与分配的必要条件。
3、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因虚假诉讼利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1、可以依法向受理该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2、可以依法向受理该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进行申诉再审;3、可以在执行法院主持财产分配时,提出分配异议。
第3个回答  2013-05-02
是诉前财产保全吧?不太清楚你这个是否已经经过法院审判。你去翻翻民诉法看看吧。
第4个回答  2013-05-02
马上找律师咨询一下.
这个时候律师比百度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