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归入人事档案第几类?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应该归入人事档案的第九类中,第九类包括工资、任免、退休等材料,归入该类的材料内容包括工资情况的材料,干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干部调资升级审批表,调整工资区类别审批表,工资制度改革审批表,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审批表,企业职工工资情况清理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等审批材料。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其实,法律上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不会把劳动合同存入档案当中,但是,员工转正定级等这些重要的通知文件肯定会放入人事档案当中,人事档案就是员工的个人档案,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保管的。另外,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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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用人单位具备“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事实。这里会引发两个关键的问题:1、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界定,需要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2、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法律分析
可见,以上两部规章,均将“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界定权力划归地方人民政府。困难企业的认定以企业财务资料为主要依据,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己出现亏损,长期停产或半停产;(2)确因企业因难已经连续多月降低或欠发职工工资(一般为6个月);(3)确因企业困难有拖欠职工社会保险(三险)现象;(4)采取停止招工、停止加班加点等补救性措施且生产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等。目前未对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与程序作出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进行管理,当地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个别省市要求有职工代表参与,企业主动申报,一年一审。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确认企业经营困难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劳动合同上 法人签字处可以直接盖法人名字的私章。劳动合同中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与用人单位公章有一样就可以了,就无需法定代表人亲笔再签;除非劳动合里有明确约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签订劳动合同时,法人不签字盖其私章是可以的。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由于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发展历史,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在签订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特别是在签字盖章上面,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都有非常规范的格式。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出现签字或者盖章无效导致劳动合同作废,在出现劳务工作纠纷时造成难以认定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个回答  2020-01-19
人事档案——你高中毕业怎么进入这个电脑学校的,如果是正规学校就应该有档案,毕业应该有派遣证,随着你转到你进入的单位;
学历——学历,是根据你的学校而定的,你在上学前就应该知道是什么学历,按你说的没学历,那你顶多就是个培训学校,也可能就不存在人事档案;
社保——社保是你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给你办理,怎么交是根据你的用人单位确定,交纳比例是国家规定的;
劳动合同——你如果进入杭州某公司上班,按正常情况,单位会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说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一切都以劳动合同为准,所以这个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