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政策单位职工可以生第三胎吗

如题所述

虽然我国现在全面开放了二孩政策,但是对于计划生育以外的超生还是会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所以生第三胎是要罚款的。

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扩展资料: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征收部门: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决定。


欠缴处理: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超生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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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5
二胎政策后,不可以生第三胎,否则罚你没商量,单位职工和农民不一样,农民可以赖帐不给钱强生。
第2个回答  2018-05-20
这个政策,还得等各省根据新的生育政策重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才能正式明确。
如果按现行的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公职人员是无法再在原单位工作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8-05-15

不能。

按照《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基本原则,“一对夫妻两个孩”是基本国策。符合条件的经审批可以生育第三胎。

《人口计生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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