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副总,他以我不胜任岗位为由,要给我调职降薪,我不同意,他们说合同注明可以单方决定,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是企划经理,他让我去做文案策划,现在在找我谈的阶段,没有任何的书面文件。我拒绝,他们就说直接按合同上的规定,不用征求我的同意,给我调职降薪,让我重签合同。今天都21号了,他们到现在还压着我上月的工资不发,我现在想解约,要求他们赔偿,该怎么做?

因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公司如认为你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公司是可以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但这个调岗的目的应是找到更适合你的位置,不能有侮辱性,另外,原薪酬待遇不能降低,降薪是绝对不可以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至于是否现在解约,我的意见是不急于这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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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1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追问

上面有一条:2.1乙方同意从事企划经理岗位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工作调配;2.2乙方应该根据本岗位的岗位职责或按照甲方指定的岗位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追答

乙方须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工作调配,这一条很不利,但新工作应与原工作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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