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先意味着国家重视这一块,毕竟我们国家农民还是大多数,就是说非农户口也是更多的人。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与登记,这是非常重大的一项民生问题,所以国家不得不重视,再就是“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是一下很明确的答复,只有短短的30多个字,却在广大的农民的朋友圈中引发了十分广泛的讨论效果。
不过这只是使用权,并不代表子女拥有所有权,因为在我国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它的整个使用权与所有权是完全进行分离与剥离的,所以只能享受一个继承权。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农民的一个合法的权益,至少在他父母这一辈还是农民户口,他们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所得留给自己的子女也是合理合法更加是正当的一个举措,而且这一个答复是相当的明确,就是告诉大家房地是可以一体的,大家要秉持这样的一个原则。
因为在农村里面大多数的房子是只能继承,而宅基地的这个使用权是不允许被继承的,那么一系列的相关权益都会被大打折扣,而这样一来,我们对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拥有一个所有权,但是也不会失去对房子下的土地的一个使用的权利。这样更加完整的一个规则与体系,才能让农民更加切实的享受自身的利益。
还有一点就是“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因为像有一些人,他们如果在外面打工或者什么其他的原因导致不能回到自己的老家,那么原宅基地上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而倒塌了,这就会导致记得不到房子也得不到土地房地产。所以这一次党中央对于这一次很明确的使用权,是有他很深刻的用意在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