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父亲是不是有责任偿还

做生意欠下一笔债务,按照目前的能力肯定无法偿还,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债主找我父亲家人偿还,我家里人是不是必须偿还,还是可以不偿还,还是只偿还一部分?在法律上是不是有严格的规定?希望好心人士给我一个详细的解说,万分感谢!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拒绝还钱,债权人往往觉得一筹莫展,这时候就需要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想要其家人还债,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总之: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 不负偿还义务。债权人就算是追债,是以这个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钱为上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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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7
父母没有赔偿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

如果子女去世的,父母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7
你好

在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和子债父还的规定,有以上思想是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法律上,债权是相对权,其只能约束债权债务人两方,对其他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因此,子欠的债,与父亲无关,除非另有约定;因此,父亲不用偿还!

以上的例外:夫妻一方所欠之债,只要合法,任何一方所欠的都得偿还;继承人继承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之债,债权人可以找其继承人,但也只是以继承的数额为限,当然可以不继承的方式免除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09
有两种情况要偿还:一是儿子属于未成年人;二是父亲给成年儿子的债务做担保人。否则没有义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