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己提前个月打辞职书,己到期离职,但公司说旷工,这情况算旷工吗?

如题所述

  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到期辞职,用人单位不能按照旷工处理。但是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接收书面通知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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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7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在已经到了可以离职的期限后
自动离职不属于旷工
公司的说法属于无理取闹,你可以据理力争,必要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向劳动局投诉 亦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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