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各位 通税法 的大神帮忙解决一道计算题!!

1.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 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 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 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5 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 000元。另支付给运输单位销货运输费用12 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 000元、增值税76 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 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 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 000元、增值税额27 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间,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 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 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 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汽车(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销售额32 440元。

题很长 小的我不会做 只求真正的正确答案!!要解题步骤贴近课本,,相应的分我也不会少给的

(5)当月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试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我自己做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正确答案。可供你参考。

  (1)进项税=120 000*13%+5100+12000*7%=21540
   销项税=260000*17%=44200
  (2)进项税=76500+22500*7%=78075
   销项税=585000/(1+17%)*17*=85000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进项税转出=78075*20%=15615
  (3)进项税=27200
   自产货物组成计税价格=450*380*(1+10%)=188100
   销项税=188100*17%=31977
   进项税转出=(50000-4650)*17%+4650/(1-7%)*7%=409.5
  (4)销售税=32440/(1+4%)*4%*50%=623.85
  (5)销项税=12870/(1+17%)*17%=1870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44200+85000+31977+623.85+1870-21540-78075+15615-2720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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