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小区物业有无权不让业主进小区

如题所述

业主不交物业费,跟物业公司属于民事纠纷,物业可去法院起诉,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业主进小区。   

从法律层面上讲,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合同债权关系。

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内容中主要一项就是维护小区的秩序,保障小区公共秩序顺畅,物业公司通过在门禁阻碍业主进入自己小区,这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不仅侵害业主本人的回家通行的权利,而且侵害其他业主通行权利。

虽然个别业主因为种种理由,未交物业费,如物业公司未履行催告程序,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等原因导致部分业主不交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中,双方均是民事主体,一方对另外一方交费或提供物业服务均通过不得强制。

扩展资料:

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可以选择同业主主动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物业公司可以按照物业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等主张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单个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否则即构成违约,应当对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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