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归结起来夸美纽斯教育原则有四点。
1、直观
夸美纽斯在感觉论的基础上论证了教学要直观的必要性,他从“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的感知开始的”这一命题出发,把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对外界事物的感觉经验,作为教学的基础。夸美纽斯坚定的认为这是所有的教师进行教学工作所必须要遵循的一条“金科玉律”,可见直观是他极为强调的一条重要的教学原则。
夸美纽斯认为教学必须遵循直观的原则,还由于“科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所依赖与感官的证明着较之其他一切事项都要多。”
2、循序渐进
在教学内容上,要妥当的安排教学科目的顺序,每一学科的内容要仔细分成阶段。在知识教学的安排上,要求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等等。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也要仔细划分好。最后才是进行实际,运用的联系。
夸美纽斯强调有计划,按顺序进行教学,还包括重视打好学习基础的正确见解。这正像建筑师建造房屋一样,只有先打好基础,才能一步一步的修墙、盖屋顶。同时一门课程在讲授各部分细节之前,你要先打好基础及对该课程的目的如认为学校应组织,使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只学习一件事情,这是不适当的。
3、儿童的学习愿望与主动性
夸美纽斯引用昆体良的话指出,知识的获得在于求知的志愿,这是不能够强迫的。他认为强迫儿童学习功课非但不能达到成人期望的结果,反而会造成很大的害处,这是违反自然的。他认为人的天性是渴望知识的,对知识是不会厌倦的,因此。父母教师学校以及国家,都应采取一切的方法去激发学生的求知愿望。
夸美纽斯强调选择实际有用的知识作为教学内容,并且必须向学生说明它的益处,认为这是激发学生学习愿望和积极性的重要基础。他主张在开始教授每门课程时都要向学生证明它的用处。说明学习它会得到快乐,从而使学生喜欢这门课功课。
4、教学要彻底与巩固
夸美纽斯以巩固的掌握知识并达到随时可以应用的程度作为衡量教学是否彻底的标准。他要求教师讲课时要讲清事物的原因和理由,在理解的基础上知识才能够牢固。他主张多做练习和经常复习,认为这可以磨练记忆力、巩固所学的知识。
夸美纽斯简介:
扬·阿姆斯·夸美纽斯生于1592年,死于1670年,是一位以捷克语为母语的摩拉维亚族人,捷克伟大的民主主义教育家,西方近代教育理论的奠基者,出身于一磨坊主家庭。他是公共教育最早的拥护者,其理念在他所著作的《大教学论》中提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扬·阿姆斯·夸美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