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信用卡透支了,现已死亡,怎么办

如题所述

视情况解决。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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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1

视情况解决。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扩展资料:

时限和计算: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以刷卡消费50000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0000元,尚余10000元未按时还。如果持有的是建行或者招行的卡,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 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

如果持的是工行的信用卡,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如果未按时还款不是因为没有还款能力,而是因为记错而导致很小数目的误差,则差别更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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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一般是由持卡人的继承人来偿还,如若没有继承,则会涉及到各方争议。
  信用卡并不是持卡人的一项资产而是持卡人的一项负债银行给持卡人一定的授信额度供持卡人透支消费信用卡刷了之后是要还的否则就会受到银行的追讨那么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费之后死亡未偿还的卡债该由谁来负责呢?银率网分析师了解到在实际案例中以以下几种情况较为普遍而不同情况对应的义务承担人也不同
  一持卡人有遗产继承的情况
  信用卡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信用卡的欠款是持卡人的债务所以先要归还欠款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二持卡人无遗产的情况
  如果持卡人刷卡消费发生在婚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
  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而不应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第3个回答  2015-01-02
《婚姻法》第四十条解,离婚,原夫妻共同所负债务,应共同偿前夫信用卡候办拿做担保办我清楚信用卡钱花哪我更清楚能定义夫妻共同所负债务另外我《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看,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能够证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债务除外银行信用卡章程明确规定说信用卡限申请表填列申领本使用租转借否则产损失由持卡承担否说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债务。你的情况大多数不属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1-02
妻子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