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作了三年,今天老板无故解除我,安照劳动法赔偿,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一、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作三年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6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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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5
相当于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15
首先要考虑你是否有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0-01-17
我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