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转正有啥要求吗?我们单位要求半年的试用期....无法接受。

如题所述

HI,您好。大部分大企业都是半年试用……据我了解。智联招聘就是半年,但这半年工资不降,五险一金照发。只是你们可以随时开了对方。

提前是有的。就跟某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在监狱里立了大功,可以免于一死,或者提前释放一样……这么比喻没毛病。

首先立大功,例如完美完成任务,提前完成任务,客户的积极反馈等等都是大功,让公司知道你的好,而不是碌碌无为的大众脸

其次就是情商高。这个需要你和员工积极互动,搞好关系。若您工作好,但半年下来,办公室的人还没认全……那就尴尬了。

加油吧。半年不长,一忙起来嗖的一下就过去了。
来自职Q用户:Steven陈👑
您好,我于2017年10月20日被一家民营公司莫名辞职(微信聊天告诉我已被辞退),双方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只是签了一个准许入职协议,一般面试不是得填表嘛,表的背后老板签了个名字准许我入职,我也签了一个名字,就仅仅这样而已,就再也没有签过其他东西了),双方约定三个月试用期,10月20日刚好是试用期内的第二个月,当天他发微信直接让我明天不用再来上班了,经过微信双方争吵后,他补给了我(2125元工资),我是单双休,十月份的工资不是应该(8+6+5,19天的工资吗,他发给了我6+6+5,17天的工资,微信争吵时,他还扔了我办公室的杯子),请问我拿到了我该得的工资了吗,望高人明示,帮一下我这个职场小白好吗,拜托求救啊 来自职Q用户: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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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4
1、试用期过长的企业建议一般不要去,老板都是很小气的。我以前就是去过这类企业。
第2个回答  2019-05-03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约定六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该为三年以上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对,是可以随时解除的。
2、即使劳动合同期限符合上述规定,但你感觉无法接受,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且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同样可以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3、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