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
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政承担部分资金,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资金,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
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