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法院不退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缴纳后,转给你。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