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

(某日,某住宅小区楼栋内的公告栏看见一份贴有3人彩照的告示。除照片外,告示上还有3名小偷的情况简介及被抓获的经过。被示众的3人中,两人未成年,一个13岁,一个15岁,他们于本月1日潜入N区一住户家盗窃,被保安抓获。当时15岁的小孩正在翻找事主家的值钱财物;13岁的小孩则在门口望风。
告示还称:“岁末年初是小偷入室盗窃的高峰时,很多小偷通过爬水管、撬锁或趁住户门没关好,大肆入室盗窃,住户出入要关好门,做足各项保险措施,小区保安队将采取措施,积极打击入室盗窃行为。”落款为小区管理处。小区至少贴了10多份这样的告示。管理处人员说 “贴照片后,小区的治安好转了”。)分析:此举是否合法。

被保安抓获后进入了什么程序?是警察介入了还是放走了?

根据你的描述,我推断应是警察介入并对三嫌疑人进行了处罚。

此案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外有:
1张贴照片并公布未成人的犯罪过程,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二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人的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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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0
肯定不合法呀。
三个小孩都未到法定的年龄,国家法律都不能认定其有罪,一个小区的管理处有什么权利去公示。
第2个回答  2008-10-30
肯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