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如题所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百度百科
一分钟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00:48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原则对于资产阶级最终摧毁封建特权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但由于私有制造成的人们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资本特权的存在,这一原则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这一原则才能得到真实的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1]

平等表现
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具体表现为:①全体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②“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③他们可以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1791年的法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这些原则。法国《人权宣言》和法国宪法所确认的这种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反对封建专制和等级特权,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上,适应了当时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后来被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成为资本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而私有制是产生一切不平等的社会根源。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确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因而资产阶级所谓的法律上平等,掩盖着实际存在的人们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
意义
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146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之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所以社会主义法律中所体现的平等性原则是真实的,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中国的法律,就是工人阶级领导全国人民制定的,是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在这样的法律面前,在它的实施上,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任何公民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具体规定了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包括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各项自由权利。为了保证这些公民权的真正实现,还采取相应措施,在司法、行政等方面切实加以保障。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客观要求,对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就是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信仰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原因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禁止将这些因素作为法律区别对待的分类标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这三个方面合起来,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完整理解。
首先,它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其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对我们干部队伍的侵蚀;第三,它鲜明地反对法外歧视,有利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第四,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他们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又切实履行他们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应有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刑法对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要求。法律一经公布、生效,对全社会就产生普遍的约束力,这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中说的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就是要求追究犯罪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任何人,不论其职位多高,过去的功劳多大,也不论其身份如何,有什么特殊的社会背景,都应当依法予以追究,不能因为其身份、地位的不同,而网开一面。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在过去的剥削阶级社会里,虽然有些开明之士提出了这个主张,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实际上成为法律的特权阶层,犯了罪可以不被追究,逍遥法外。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这一法制原则,在宪法和刑法中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实践中严格贯彻执行。近几年在我国有许多身居高位的官员因贪污、受贿等渎职犯罪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第2个回答  2020-11-28
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它作为一个口号,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正式提出的。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先驱便出了“人权”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基本含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这三个方面合起来,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完整理解。
基本精神
法律要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信仰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原因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禁止将这些因素作为法律区别对待的分类标准。
声明:该作品系华律网平台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反馈。 【反馈通道】
民事诉讼法处理指南
执行中止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简易程序 哪些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民事一审 民事诉讼程序时间需要多久
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以后怎么解决
期间和送达 民事诉讼的送达有哪几种方式
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上诉的提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0反馈
分享到:
第3个回答  2020-11-28
你可能常听人说:人生而平等。但仔细琢磨,你会发现这句话好像和现实并不太一致。有些人出生就含着金勺子,小目标就要赚一个亿,而有些人一生的目标就是糊口度日。

同样,在法律中,也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对于法律本中追求的平等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今天我就来给你讲一讲法律本中的平等原则,以及几个中颠覆你常规认知的经典案例。

“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

在讲“平等”这个话题之前,我先为你简单的交代两个相关的概念,那就是“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

什么是“分配正义”呢?“分配正义”就是政府根据每个人的贡献,比如说他的价值呀、功劳呀等等,来分配他应得的财富、官职、荣誉,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对待。而“矫正正义”则是当人们的财产、荣誉和权利受到侵害时,政府将按照公平原则,要求侵害人对受害人进行补偿,从而让正义得到恢复。

举个例子帮你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比如张三伤害王五,李四见义勇为,如果是按照分配正义,那么则会要求对见义勇为的李四进行奖励。但如果是按照矫正正义,则会要求张三对王五进行赔偿,同时还要受到刑罚处罚,而今天我们要谈的法律上的平等更多的就与矫正正义有关。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分配正义还是矫正正义都是人们在物品交换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正义原则。你想一想,你与他人在物品交换中最注重什么呢?当然是商品质量、按时交货、按照约定交钱等等,这也就是契约精神,所以,正义和契约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越是尊重契约的地方,人们才能更好的实现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传统观点并不强调平等。甚至,直到现在你还会经常听到“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论调,吃苦的目的就是为了骑在别人的头上。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中国古代,由于长期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契约文化极不发达,因此也就很难孕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