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房东手里租来一个店面 剩十一个月房租 每年房租两万六千元 还有屋里简单设施 酒水 五千元左右 我共交了八万五千元 其他是兑店费 合同只写我花了八万五兑店 以及屋里所有设施归我 干了半年 效益不好 我打算把店转兑出去 这时候大房东不允许 还声称半年到期后要收回店面 这种情况应该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二房东算不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