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广达电子厂快过年了 想离职 但组长不同意 自离又没工资 该怎么办了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要提前提出就可以了,不需要单位同意,并且单位不能克扣拖欠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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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0
你先递交辞职申请,找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到劳动局备案。但是没用签合同的,建议你领到工作再离职,不然公司可能拖欠工资。
第2个回答  2014-11-20
离职得有合适的理由,但是提前提出离职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