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在班车线路上与班车同价拼客载客合法吗?

真诚急切希望懂得交通管理法规的朋友们帮忙!谢谢

各地政策对出租车管理有不同的政策,虽然没有明确禁止不得拼车,但是必须经过乘客同意。

1、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款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且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章关于运输合同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即拼车必须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因乘客上车后与出租车行形成了一种“客运承租合同”,司机不经允许随意变更“客运承租合同”属于违约,乘客完全可以拒绝。

其他地方性政策例举:

1、云南省,《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城市出租汽车驾驶人应当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绕道行驶或者招揽他人同乘。

2、杭州市,《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人员。

因此,各地对出租车拼车行为没有禁止,单必须由乘客协商同意。

扩展资料:

出租车作为承运人不得拒绝及拒载的责任:

1、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的运输要求。

在客运合同的订立中,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承运人同意承运为承诺,但对于旅客的要约,承运人承担着强制承诺的法律义务,除正当理由之外,不得拒绝。

2、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有权对拒载承运人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客运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公共客运等。每种客运都有自己的经营项目和范围,如果混乱的话会造成整个客运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根据出租车的定义看,出租车本身就是在城区运输,通过计价器,为旅客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因为比班车便捷,可实现点到点的运输服务,载客人数少所以运输成本也高。出租车是要根据旅客的需求在城市范围内计价运输的,一般情况下不容许出城,如果是旅客包车出城的话,一般得需办理包车手续。所以出租车从事班线运输属于违法行为,不但超越了出租车的经营范围,还和班车收取一样的费用属于不正当竞争,侵害取得班线客运经营者的利益。通常情况下出租车是不会专门从事班线运输的,因为载客少和班车收一样的运费根本不合算,对那些从事班车运输的出租车来说,一般都是送了包车的旅客,返回空驶途中捎带旅客,因为包车的旅客运费中已经包含了往返的费用,出租车再返回中再超范围以班车价格捎带旅客,是对班车运输的一种不正当竞争,所以不符合我国运输法规,应当禁止。负责会被认定为,未取得班线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或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被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3
不管是不是合法,我是希望存在这样的出租车的。社会需要竞争,才会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