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以后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企业不予以录用。但是很多时候要遇到一些情况:
1.员工不签,企业又需要,于是继续上班。但是现在那个员工离职了,却要公司给2倍工资(上了7个月班),该怎么办?
2.如果员工不签合同,而继续上班,企业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3.如果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内容为员工自动放弃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可以吗?
4.希望得到专业的答案!
二楼说的也对,这样有点胁迫的嫌疑!

现在我们公司又要与员工签合同了,但是还是有部分公司希望留用的员工不愿意签。该怎么办呢?如何规避风险?

谢谢各位的回答,不过还没有答到点子上!

chin的哪位朋友,如果你能有相关法律条款,那真太谢谢你了!

“劳动者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什么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呢?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均不受法律保护”,是谁不受法律保护呢?是企业?还是员工?

作为吃饭方,我还不知道所有的菜怎么做,我是不是该不吃饭了呢?!

非常感谢各位的热心帮助,很多人的回答都很好(呵呵,虽然帮不上我实际的忙,那也是法律使然)。我实在有点难以取舍。那么就投票来决定吧!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该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则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劳动者后期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即使和该劳动者订立劳动者放弃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也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各地认识不同供参考)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并无明显过错,从本质属性上讲,二倍工资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则,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应参照执行或当然地做扩大解释。此种情况下,仍应从二倍工资制度的立法目的出发,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且自愿在用人单位处继续上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该上班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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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必须签订的,不能放弃。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通知后劳动者一个月内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你们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员工不签合同你只能终止与其的关系,不然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的权益是没法保障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材料: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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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员工给企业提供相关的手续让企业为其缴纳保险也是员工的义务。因此,企业不能不交,员工也不能不签合同不让交。

如果出现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是企业注意收集员工不愿签订合同的证据。

企业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是有风险的,首先,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不签合同,员工应尽的义务企业就得不到保障;另外,关键的一点就是如果该员工在工作了一年以后,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怎么办?如果该员工跑到仲裁院要求企业为其补缴劳动保险,补发双倍工资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企业怎么办?到时候即使企业拿出当时员工留下的书面证据,企业也可能还是要受到处罚,最终可能企业就甩不掉这个员工了。

员工留下的书面声明不想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还需要论证。员工到时候可以说是企业逼迫他这么写的,请问企业到时候怎么解释?

因此建议企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要考虑周全,现在新法的出台,出现了很多利用劳动合同法来钻法律空子并换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劳动者权利得到很好保护了,企业就该小心谨慎了。。。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当然,企业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是不雇佣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拓展资料

1,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再次续签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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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8

如果员工没签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能给与员工双倍工资。

如果是员工拒绝签合同的话,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 说明公司的立场: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该员工。

3.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公司应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4.公司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已经和员工提出过以原来的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明确表示不同意续签的,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是不违法的。

5.建议在职工入职通知书中先列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并明确表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的字样,防止职工将来有意拖延签订合同,企业承担不利后果。

6.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职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职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与员工签订一份,员工自动放弃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的协议是无效的,是不可以的。只要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张自己的权益,公司必输无疑。因为这份协议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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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2-14
1,好声好气同员工讲,要她签协议,请她主管去劝说一下.这合同尽量不动刀枪签下最好
2,”书面要求签订合同“,员工不签。这时员工去仲裁,是拿不到二倍工资的。一年之内,单位做这个要求都来得及。要是因为你合同不符合法律员工不签,而又被员工拿到作为证据,单位依旧还是要付出二倍工资的。
3,这种协议是违法的,首先这位聪明员工就不会签,再则因为一条协议违法造成整个协议失效才得不偿失。安安分分的好

不愿意签,按2说的,“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并拿到“员工不愿意签的回执",员工不签的话,公司可以不强迫。到时候员工仲裁,公司拿出这个证据来。

“劳动者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什么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呢? ,“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并拿到“员工不愿意签的回执",有了这个回执可以据此通知员工离职,前提是你劳动合同合法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均不受法律保护”,是谁不受法律保护呢?是企业?还是员工?当然是企业不受法律保护了,劳动法要求企业要签订劳动合同,你做不到这点,就不保护你了

建议你还是检查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侵犯了员工权益,不然为什么都不愿意签啊。都是打工的,请公正一点,相信员工也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