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问题: 破产后公司债务如何偿还?

如题所述

以破产剩余资产为限。《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理完毕后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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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0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剩余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公司宣布破产后对外一起债务清零,但之前公司的动产不动产要进行拍卖尽量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