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对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调解对方不到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受理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会制定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上盖章即可;
4、仲裁:如果调解失败,劳动仲裁委员会会组织仲裁庭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5、履行:一旦裁决结果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仲裁的一种方式。劳动仲裁的范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等方面。劳动仲裁旨在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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