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工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工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一是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二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缴纳。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计算相应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然后主张直接赔偿相应的金钱费用。赔偿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对于主张用人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计算从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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