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监察好还是走仲裁好

如题所述

视情况而定,发生劳动纠纷,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明显是用人单位过错的时候,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由其通过行政干预快速解决问题。但是,当劳动者和单位有劳动争议纠纷,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判断谁是谁非的时候,就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裁决了。劳动仲裁的优势是,属于准司法程序,经过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劣势是,如果劳动者自己对劳动法方面的知识不懂,需要请律师,如果涉案标的不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劳动监察大队的优势是,程序简单快捷,不需要花钱找律师,劳动者只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劣势是,各地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力度并不太严,到最后可能会不了了之。如果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劳动者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而劳动仲裁除了需要走时间程序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应诉的能力,同时即使有了仲裁结果,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裁决还会提出向法院申请诉讼,拖延时间更久不利于纠纷解决。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