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别人代销商品,属于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1)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与委托方无关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受托方的款项并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委托方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商品销售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指企业以支付手续费等经济利益为条件委托他人代销商品,然后将自身的商品交付于受托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