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嫁接”合伙人制度?

如题所述

    1在熟人圈子里寻找合伙人

    合作伙伴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相互尊敬。因此,初期的创业伙伴最好在熟人圈子里寻找。很多人选择创业伙伴通常会在配偶、亲戚、同学、同事、同好等里面寻找。比如Google的创始人是同学关系,facebook也是如此。

    2为可能发生的冲突预订协议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是每一个创业者不想去多想、但又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合作伙伴的退出机制。在创业初期,你必须“先小人后君子”,事先想好一旦和搭档发生明显冲突时如何处理;同时建立一套一般程序来处理预料之外的矛盾。一个在创业合作关系上颇有经验的好律师可以帮你考虑到更多可能发生的冲突。你要现实一点,合伙关系里首要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的期望,所以你要确保自己和合作伙伴对未来不会过分乐观。

    3创始人之外最重要的人可拿最多股份

    其实原则很简单,创业者必须明确,谁是公司除创始人之外最重要的人,谁最重要谁就拿最多股份。在资金的构成方面,如果合伙人没有足够的资金但他的技能却是必须的,那么首先要对他的贡献率进行估值,予以分配股权或者是为了弥补资金上的空白让其以借贷的形式向其他合伙人借款来完善。

    在初期股份分配时没有必要把股份完全分尽,一定要给后续进入的优秀人员留好股份分配空间。如果可以的话,在运作初期最好是以股份期权的形式存在,即他在这个单位干就有期权,如果离开了这里,期权就自动作废。也要防止某些人看起来能力很强而分配了股份,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没有发挥好足够的作用。对于只出资金而没有相关技能的合伙人就让他来享受股份分红,还是不要让他掺和正常经营的好,免得好心办了坏事。大家也要约定好在何种情况下来调整各个合伙人之间的股份占比,遵循的原则是多劳多得。股份的存续期间也要讲明白,就是在多少时间内股份不得变现或转让,防止某些人员在初期是凭借着热情来创业而在运营过程中发现困难重重想要撤出资金却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条短缺濒临倒闭。

    合伙人要做到平等相处

    若不能够平等、有秩序相处,一切规则都形同虚设,甚至还不如没有。

    既然是合伙人,大家在人格上就是平等的,而平等对应的就是一种规则,不是权力,不是道德,也不是感情,所以我们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合伙人的规则,这是能够保证平等的基础。

    谈到规则,其实大家都懂,但是真正做起来却比想象的难得多。合伙人相处的前提的前提,其实就是规则的规则(标准),比如几个合伙人,有的出资多,有的出资少,有的贡献大,有的贡献小,那么,做决策时权力怎么分配,怎么做决策,谁做决策,谁做监督……这些就是规则的规则,土话说就是规则的“娘”。

    当规则的规则定下来之后,剩下的就是规则了,而所有的规则都要靠规则的规则来产生,比如公司大的规则由董事来产生,公司的内部制度由公司的高管会产生,而董事会和高管会这两个机构的运行规则,就是规则的规则,大的叫公司治理,内部叫公司管理。这些结构要设计好,才能产生出公司内部的规则,然后合伙人在一起相处,就可以制定出具体的合伙规则,比如收益规则、分配规则、退出规则等,在经营层面也就是内部管理层面上,可以制定激励、流程、内控等规则。

    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当大家在前仆后继的踏入合伙人制度的时候,往往容易忽略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这使得后期双方都在股权的分配上卡壳傻眼,所以,当你在入股合伙人的时候,一定要充分了解该企业合伙人股权的推出机制。

    1)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2)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公司创始人可以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一个原则”,是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

    “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公司创始人可以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

    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3)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

    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4)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