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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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现场的流程是什么?被雇员工是原告必须准备哪些文字资料和规避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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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申请人应按要求书写仲裁申请书及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同时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并填写“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出答辩
被诉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开庭审理
(1)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当事人、其他仲裁参加人应按照庭审程序进行申诉、答辩、质证、辩论及调解,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5、结案
(1)仲裁庭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十五日,因案件排期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内。对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或由仲裁庭安排调解。双方庭前或裁决前达成调解协议的,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或将调解协议置换为《劳动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对非终局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4)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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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条评论

陈武鹏律师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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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劳动、人事等劳动争议,即与劳动关系有关联的诉求才能诉诸劳动争议仲裁庭。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劳动仲裁的有关事项。
首先,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比如双方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其他证据。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就会向被申请人用人单位送达立案材料副本,并让他们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成功送达后,仲裁委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排期开庭。经开庭审理后,仲裁委就会在审限到达前作出裁决书。当然,如果任何一方对裁决书的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经常面临举证难题。毕竟,很多证据都保留在用人单位的系统里,劳动者不可能提供。所以,需要向仲裁委申请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
其他的,就是劳动争议的裁判观点并不统一,不同地方差异很大。所以,要提前研究当地仲裁委及其法院的裁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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