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我爸爸的工厂是做旅游用品的,家有一台压金机,工厂的工人由于晚归,导致早晨工作没有精神,并且违规操作,将机械在正常情况下用方法使其速度增快,在萎靡不振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抽回自己的手,导致右手四指残疾,这种情况我家要负怎样责任?工人要我家给他生活费,应该给吗?医院早已经催他出院,他却以没地方住为由不愿离去,这样做可以吗?
发挥教育员工的职能,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主要是从正面宣传劳动保护的意义,方针政策。加强法制观念,使员工懂得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同生产秩序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的。
从而使广大员工认清自己在安全生产中不单纯是安全管理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主人,从而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积极性。
扩展资料:
违规操作案例分析:
电工违规操作致工友死亡。
电工徐某违规操作致工友死亡,其单位赔偿死者家属75万元。密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徐某是工地电工。2012年8月2日5时许,在密云县大城子镇密兴路5标前沙岭隧道工地内,徐某在未采取措施固定搅拌机料斗,在未确定维修作业人员杜某离开搅拌机料斗工作范围的情况下,盲目指挥搅拌机操作员启动设备,致使其工友杜某被料斗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有关部门认定,徐某的违规操作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徐某所在的施工队已经赔偿杜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5万元。法院认为,徐某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