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针对综合工时制提出的。每年总工时不超过2432,但是这2432中包含实际没有上班的时间吗?比如年假,全薪病假的时间。法律条文,250天就是2000小时。超过的部分就是加班时间。一年的加班时间不超过432,也就是每个月32小时的规定。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们公式给了工人每年10天的带薪假和12天的带薪病假。我想知道这总共22天的假也就是176个小时本身是给薪的。但是,是不是就等于说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请明确给出回答。或者换一种提问方式:休带薪假的时间到底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这一点国家是否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问题是针对综合工时制提出的。每年总工时不超过2432,但是这2432中包含实际没有上班的时间吗?比如年假,全薪病假的时间
追答综合工时,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准和备案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你说的都是法律条文,250天就是2000小时。超过的部分就是加班时间。一年的加班时间不超过432,也就是每个月32小时的规定。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们公式给了工人每年10天的带薪假和12天的带薪病假。我想知道这总共22天的假也就是176个小时本身是给薪的。但是,是不是就等于说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请明确给出回答。
追答综合工时,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准和备案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应该这样。
谢谢你的说明。假设上班时间有一部分为11小时每天,是否给薪工时就可以超过2432.以上述 22天计算,给薪工时就可达到2432+176小时
追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工作时间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即不违法。当然,除了总工作时间,还不能超过每日、每月工作时间的上限。
到底是职业律师,讲话就是严谨。您能给一个明确的是或是非的明确答案吗?
追答已经很明确了啊,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各项限度即不违法。
关于每年的工作总时长,因为我没有计算,所以没有提到准确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