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工作总工时不超过2432.这2432中是否包含年假的时间

问题是针对综合工时制提出的。每年总工时不超过2432,但是这2432中包含实际没有上班的时间吗?比如年假,全薪病假的时间。法律条文,250天就是2000小时。超过的部分就是加班时间。一年的加班时间不超过432,也就是每个月32小时的规定。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们公式给了工人每年10天的带薪假和12天的带薪病假。我想知道这总共22天的假也就是176个小时本身是给薪的。但是,是不是就等于说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请明确给出回答。或者换一种提问方式:休带薪假的时间到底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这一点国家是否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追问

问题是针对综合工时制提出的。每年总工时不超过2432,但是这2432中包含实际没有上班的时间吗?比如年假,全薪病假的时间

追答

综合工时,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准和备案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追问

你说的都是法律条文,250天就是2000小时。超过的部分就是加班时间。一年的加班时间不超过432,也就是每个月32小时的规定。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们公式给了工人每年10天的带薪假和12天的带薪病假。我想知道这总共22天的假也就是176个小时本身是给薪的。但是,是不是就等于说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请明确给出回答。

追答

综合工时,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准和备案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2432-176=2256小时,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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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6
既然法律规定的名称为休假,那么休带薪假的时间当然是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
另外,关于最高工作时间,法律有规定,只要不超过法定时间即可。如果没有享受法定的年休假待遇,则单位应支付300%的工资。

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追问

谢谢你的说明。假设上班时间有一部分为11小时每天,是否给薪工时就可以超过2432.以上述 22天计算,给薪工时就可达到2432+176小时

追答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工作时间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即不违法。当然,除了总工作时间,还不能超过每日、每月工作时间的上限。

追问

到底是职业律师,讲话就是严谨。您能给一个明确的是或是非的明确答案吗?

追答

已经很明确了啊,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各项限度即不违法。
关于每年的工作总时长,因为我没有计算,所以没有提到准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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