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让员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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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4

掌握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都可以。

第2个回答  2021-07-04
在职期间,用人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工资的。
至于离职,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过书面方式(可邮寄)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后你离职即可。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你是可以向劳动者检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了。
第3个回答  2021-07-04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告知单位辞职最多3天后就能直接走了,正式员工告知单位辞职最多30天后就能走了。主要是告知,不是申请,你只要告诉单位一声你要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你都能辞职。

辞职老板敢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去人社局劳动仲裁,通过了就能强制执行。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超过6个月(还是几个月的,有点记不清了)没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定期合同。对了,你们单位没给你交社保吧,你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还能让单位把这么多年没交的社保给补交了。

当务之急就是保留证据,至于需要哪些证据的话,可以咨询人社局。

反正你就挑个工作日(人社局貌似是朝九晚五,周末双休)去人社局(可能是在人才市场办),就像银行那样领个号排队,然后去窗口告诉人家你的情况。
第4个回答  2021-07-04
你好!直接去劳动局投诉,现在一投诉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