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对外承诺,企业是否该负责

我司员工私自对房产公司承诺承建房产弱电工程后,为房产公司提供亮化路灯、美化草坪灯等一切路灯。公司并不知道此类事情。
员工为该房产公司出具两份材料 。一份是证明函,证明员工为我企业在职员工,洽谈xx项目,特此证明。第二份是员工一个人名义为该房产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上述路灯。
此类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如果员工已经离职了,我单位是否需要承担此类承诺
备注(我公司承建电信的通信工程,房产公司与我公司没有直接协议,我公司协助电信公司与房产公司签订相关信息化弱电协议,并且施工,整改施工是免费的,我公司从电信公司收取费用,房产公司不用出任何费用。也就是说我公司和房产公司没有直接的协议,紧紧是员工对其有相关承诺)
证明函中有我公司盖章。承诺函中有员工个人签字。

你好。企业员工对外职务行为的后果应当由企业承担。如果该员工的行为是公司授权或者说经过公司同意的,则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不过按照您所述的情况,是通信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则协议应当由通信公司履行。追问

可能您没能理解我的意思
中国电信要和房产公司签订入网协议,方可在房产公司安装电话,整个工程免费。但是电信公司自己不去洽谈,而是有我们这样的第三方去谈判,因为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比较多,所以产生了竞争,企业给房产公司送好处等等。
我公司只给房产公司出具了证明函:兹证明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洽谈贵公司电信业务,特此证明。没有其他的内容了,员工则是承诺函:本人承建X电信项目,为其免费赠送xxx等。

追答

您好,如果您公司的授权仅仅是洽谈,而无授权员工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等。则员工自行的承诺不代表公司的意志,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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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8
如果证明函仅仅证明该人是你公司员工,而没有任何授权的,并且该员工并不是该工程负责人的,那么员工的承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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