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用工单位用工一年后无故辞退。在找不到用人单位维权时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直接找用工单位维权?

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就属于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间成立劳动关系;而实际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单位则属于用工单位,其与劳动者间属于劳务关系而否劳动关系。

万一发生劳动纠纷,用工单位需负连带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被告,提起仲裁或诉讼申请。如果仅是起诉用工单位一方,因为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由此发生的争议,仲裁院或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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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
  如: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就属于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间成立劳动关系;而实际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单位则属于用工单位,其与劳动者间属于劳务关系而否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你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使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适用一般民法通则,例如侵权与损害赔偿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7
两者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同途径,仲裁是司法程序,与法院审理程序一致;投诉是行政程序,是劳动部门通过行使行政执法权为劳动者维权。仲裁裁决较准确,但需通过一裁二审,时间长,同时劳动者往往需要找代理人,成本高。投诉不仅可以为自己维权,同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会一并查处,相应的也为其他劳动者维护了权益。
第4个回答  2022-05-25
在《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中,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而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作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也就是说派遣单位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是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义务。
万一发生劳动纠纷,用工单位需负连带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也就是说,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或共同被告,提起仲裁或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