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遮阳费那条法律规定的?

我家房子被西面的二楼遮挡了阳光,别的地方的人都有赔偿,我想问问到底遮阳费怎么算,
找那个部门管这个事情。

  你说的应该叫采光权。
  一、采光权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97-103条对邻地利用,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截水、排水、通行、相邻防险作出了规定。但未对采光问题单独规定。
  4、《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于违章建筑引起的纠纷规定:“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章建筑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不属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5、《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和毗邻建筑的采光、通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6、《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七条规定住宅设计应重视室内外环境,满足住宅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7、 房屋采光权方面的界定是指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建筑的底层窗台面应能获得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二、解决办法。
  1 、与遮挡你房子的楼房开发商协商,要求赔偿;
  2、向法院起诉该开发商,要求赔偿。追问

您的回答很专业,我说说我的想法。
除了向开发商去提出赔偿,去建设局管不管这个事情。
直接起诉的情况下,太耗费经历,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经历去弄?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具体能要回来多少钱?
我家是60平米起脊砖房,我家西面盖起来一个二楼商服,过了2点多就没有阳光了。阻挡的很厉害。
能否给我个准确而可行的回答呢。

追答

开发商侵犯了你的民事权利,建设局不会管的。至于起诉后能赔偿多少,无法确定,要等法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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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4
一句话,谁挡了阳光,就找谁赔偿损失.这叫采光权受到侵害.
第2个回答  2011-09-04
属于侵权法领域的问题,采光权;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规定,如发生诉讼,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定了,或你举证损失。
第3个回答  2011-09-04
不是所有的挡住了阳光都有赔偿的 建议你找下物业 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