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未休年假怎么主张赔偿

如题所述

未休年假可以要求赔偿:
1、年假属于带薪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2、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未休年假补偿方式:
1、年假未休在第二年可以申请补休,第三年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超过时间期限的请求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一般年休假的工资补偿是这样的,没休假的天数按照日工资的200%来支付补偿,正常的工资还是照发。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不休假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只要按照平时正常发工资即可。
根据劳动法年假不休补偿方法: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休年假,如果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安排补休或者是支付不低于原工资三倍的报酬。
2、如果是休息日的话,就要安排补休或者是支付不低于原工资二倍的工资报酬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依据相关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十年未付年休假工资,劳动者是可以索赔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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