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目前有四个股东,大家股份相当;现在有新的一家公司入股我们,给予他们公司多少的股份 才不会形成 以后 各种决定权由 对方公司一家说了算的 局面?
我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里面有“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 对于“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一项 需要多少股权比例的股东同意呢???
如果对方公司入股后占51%以上 三分之二以下 的股权,那么他们在哪些公司事项上具有单方面决定权?
恳请赐教!
我还是要纠正你大于50%与51%的区别,否则,在以后的工作中你可以要犯错误,不服气。大于50%不一定要51%,这是个数字概念,50.000000000000000000001%也是大于50%。见笑,明白吗?正确的说法也是大于或小于50%,而非51%或49%。
没有任何一方在单方面决定权,这涉及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和知情权,否则,容易产生争议或诉讼。这也只能是表决的结果,是表决权的体现,是控制权的体现,绝不是一言堂,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有权要求改正。
你所说的问题回答已清楚,大于50%即可。
有个法律顾问就好了,建议聘请法律顾问。
那像 公司 何时分红利润分配这种 事项是由 超过51% 股权的股东(们) 还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们)决定呢
追答50%以上即可。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