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权责问题(怎么行使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2006年起执行的新公司法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遇到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在两人股份相等时很简单,必须两人都同意。

请问一下,2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分别为:30%,70%),那有遇到公司合并、出售等问题时,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是指以下哪种情况:
1. 占66.7%以上股份的股东说了算(即70%股份的一个人决定)
2. 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表决(2人的话,必须这2人都同意才行)
3.其他,请说明.谢谢

如果是第2种的话,还有一个问题,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包含三分之二么,还是必须以上? (比如正好3人,是2人同意即可还是必须2人以上
1.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等事宜必须由所有股东同意。
那么是否70%股份的股东还可以私下抵押或者转让公司么?
我担心工商局是按的国家的公司法执行(三分之二同意即可),公司的章程自己知道,并不能及时阻止这种情况发生? 以上担心可能发生么?

如果可能,怎么避免呢?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遇到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两人股份相等时很简单,必须两人都同意。

《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本条法律规定,如果涉及以上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你们是两个自然人股东,表决权一般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方式

1、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全体”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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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遇到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两人股份相等时很简单,必须两人都同意。

《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扩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司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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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本条法律规定,如果涉及以上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你们是两个自然人股东,表决权一般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第3个回答  2015-06-09
你好:简单说是“财产决”-按照持有全部股权的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为准。
第4个回答  2011-09-27
发行公司债需要证监会批准,否刚就是非法集资了,不知您说的是不是一般的借债。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是不需要通过股东会的。如果借款条件苛刻,以后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建议您还是过一下股东会,否刚以后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是会被股东追究责任的。